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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车位一周能赚 4000元? 许昌一小区物业管家诈骗40多户业主160余万元

来源:大河报·大河客户端

“日防夜防,家贼难防!”1月13日深夜,许昌某小区物业办公室里,20多名愤怒的业主不停地声讨着,要求物业给个说法。该小区物业管家宋某以投资车位的名义,骗取业主钱财。据了解,受骗业主有40多户,涉案总金额160余万元。1月14日,宋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许昌市公安局东城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办理中。

轻信物业管家,40多户业主“投资”车位被骗

涉嫌诈骗的宋某,此前负责该小区5号、6号、7号这3栋楼的物业管理。受骗业主反映,宋某近期在业主微信群里发布信息称,可以帮助业主以优惠的价格购买车位。“小区车位比较贵,要十几万元,所以很多人选择租车位,一个月200元。”一位受骗女业主表示。

但在宋某口中,车位的价钱低至7万元,而且是一桩可以短时间获利的投资。据初步调查,宋某宣称可以与业主共同投资车位,业主与其各出资3.5万元,买下一个车位,一星期内就能以7.8万元转手卖掉,赚到的8000元平分,业主可以赚4000元。此外,宋某还宣称有其他投资门路,利率高达10%。

这3栋楼共300多户业主,其中40多户把钱交给了宋某。业主被骗的金额从几万元到十几万元不等,初步统计共有160余万元。

在宋某被刑事拘留后,警方查询其名下银行卡,发现卡内并无余额,目前警方正在追查钱款去向。得知这一消息的被骗业主集体到小区物业讨说法,他们认为宋某是利用物业管家的身份行骗,行为属于职务犯罪,“物业应该先把钱赔出来”。

小区物业一名男性负责人表示:“我们物业公司成立这么多年,管家诈骗业主,这还是第一次。我也是今天才知道这件事,我的头也是蒙的。这件事我们已经上报公司总部,总部很重视。我们会全力配合业主,将案件调查清楚。物业要不要负责,要负多少责任,建议业主走法律程序,我们会服从法院判决。”

管家普遍使用个人微信,帮业主转账交费

一般来说,业主向物业公司交纳诸如车位费、物业费、暖气费等相关费用,要到物业公司前台办理,并索要相关票据。然而为什么40多户业主不到物业前台办理购买车位手续,而是通过物业管家个人进行办理呢?

受骗业主的钱并没有交到物业公司前台,而是交给了宋某个人,一部分业主是通过微信转账,另一部分业主使用现金。受骗业主称,把钱交给管家个人,在他们看来习以为常。

“他穿着工装,戴着工牌,平时的物业费、车位租赁费,都是通过微信先转给他,他帮忙交的。”从众多业主口中,记者听到了这种说法。

上述物业负责人承认了这种说法。他介绍,每栋楼都建立有业主微信群,管家也在群里,让管家使用微信帮业主转交物业费等,本意是考虑到有些业主比较忙,没有时间亲自到前台交费,所以推出了这项服务。“我们此前也意识到这种方式可能存在漏洞,所以推出了手机交费APP,但管家帮忙交费的服务并未停止。”

对于管家的监管,该物业负责人说:“我们在招聘时已经尽量把用人标准定得比较高了。宋某今年27岁,毕业于郑州一所本科院校,按理说只要踏实肯干,前途是不错的。我们也没想到他竟然会诈骗业主,这不是把自己的一辈子给毁了吗?”

一位民警认为,一方面,宋某利用职务之便设立了一个骗局;另一方面,个别业主贪图小便宜的心态,也给了宋某可乘之机。该民警说,如果业主不贪图小便宜,不轻信他人,在涉及到物业费用的问题上按照规矩办理,宋某的诈骗花招恐怕就难以得逞。

律师说法

大额支出直接到物业公司办理

河南名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冀红珠接受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采访时说,根据《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物业管理条例所称的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本案中,业主称物业公司员工存在代收代交物业费、车位租赁费的行为,物业公司这些行为存在管理不当;对于业主来讲,物业公司员工的行为可能形成职务行为,极其可能给物业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冀红珠认为,宋某以与业主共同投资出卖车位赚钱为由,骗取业主大量钱财的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惩罚。提醒广大业主,不要贪图意外之财,大额支出需谨慎,交费以银行代扣或直接到物业公司办理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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