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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不成还遭遇退款难,37万“赖”着不给咋办?

 

买房不成还遭遇退款难,37万“赖”着不给咋办?12日,记者获悉,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被执行人因惧怕被司法拘留,当场退还部分购房款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有力维护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2018年5月,张某与蒋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张某以50万元的价格购买蒋某名下一套房屋。合同签订后,张某陆续向蒋某支付了共计37万元的购房款,并约定余款待交房时一次性付清。后由于就交房时间等发生纠纷,双方经协商解除了购房合同,蒋某返还张某已支付的37万元购房款。

后经张某多次催要,蒋某都拒不履行给付义务,后期还“拉黑”了张某。张某无奈之下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作出民事判决,判令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张某购房款37万元及利息。

因判决生效后,蒋某并未履行,张某向惠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几经查找,都没能发现被执行人蒋某的下落,执行干警经查询,也没能发现被执行人蒋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4月10日,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在郑州某小区找到了被执行人蒋某并将其带回法院。为寻求突破,执行干警多次苦口婆心做蒋某思想工作,耐心向其释法明理,并向其详细阐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严重后果,劝说其主动履行。然而面对执行干警的多番劝说,蒋某仍然以手头没钱等为由百般推脱、拒不履行。

当执行干警向其宣读拘留决定时,被执行人蒋某这才开始慌了,恳请执行干警再给其一次机会与申请执行人协商。

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被执行人张某与申请执行人蒋某达成和解协议,蒋某共向张某返还购房款及利息共计40万元,张某自愿放弃部分利息。协议签订后,蒋某在银行当场向张某支付了首笔3万元执行款,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惠济法院不断巩固切实解决执行难成果,继续发扬攻坚克难精神,切实加大各类案件尤其是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进一步加大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打击力度,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断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

来源: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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