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是提高检察机关队伍素能的重要方式,是加强检察队伍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促进检察业务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途径。台前县检察院坚持常态化开展传导式教学培训,充分发挥以讲促学、学用结合的标杆作用,今后还将继续贯彻落实“传导式教学”要求,定期安排参加过外出培训的干警走上讲台,进行接续培训、传学讲学,不断提升全体干警业务能力和素质。
(河南省濮阳市台前县人民检察院 供稿)
pic
pic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