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罗山县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创新举措,重拳出击,精准打击,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往纵深方向发展。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共判决认定涉黑恶案件5件39人,所有涉黑恶案件全部清零。
(一)以创新办案为抓手,强化联动机制建设
强化联动机制,定期召开法官联席会议,对重点涉黑恶案件进行研讨,确保案件办理质量。该院积极主动与县公安局、县检察院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以提高涉黑恶犯罪的打击效率。针对受疫情影响,看守所在押被告人不得对外会见、提押的紧迫问题,该院办案法官积极响应上级法院智能化办公办案要求,主动与检察机关、看守所和律师事务所协调,搭建起网上庭审平台,利用“云间”庭审系统进行网上审理涉恶案件。
(二)以打财断血为目的,全面清查涉案财产
加大“打财断血”力度,严厉打击行业垄断违法犯罪行为及行业腐败,提高涉黑涉恶犯罪的打击效率,切断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该院在审理涉黑恶案件过程中,对未移送至本院的相关涉案资产,查明权属性质,及时移交相关单位处理;对已移交本院的冻结财产,实时监控,确保续冻及时;对正在审理的涉黑恶案件涉案财产,及时提请县扫黑办会商。在被告人李某某涉恶一案中,涉及扣押资产较多,该院对涉案资产进行全面审查、核实,针对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向公安、检察机关送达补侦建议函,并就财产补侦情况向县扫黑办提请会商。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该院共依法判决追缴违法所得1.18亿元。
(三)以制度规范为保障,提升扫黑除恶效能
紧密结合审判执行工作,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研究分析如何进一步主动摸排线索,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形成各庭室自查,院扫黑办建档移交的模式。各业务庭对各自承办案件进行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排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问题及涉黑涉恶涉“保护伞”线索,并及时上报给院扫黑除恶办公室。院扫黑办对各类线索移交反馈情况建立专项工作台账,分类登记留存,并及时跟进和反馈办理进展情况,以确保每一问题线索查办落地;对建立的涉黑涉恶案件台账,准确统计,及时按要求上报案件信息。
(四)以媒体宣传为助力,提升群众司法满意度
积极创新宣传模式,多角度、多途径、全方位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手机报等载体,积极推送扫黑除恶相关信息。将扫黑除恶宣传工作作为“七五”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印制扫黑除恶宣传页、扫黑除恶基本知识宣传单;抽调警车在各街道、乡镇巡逻,利用警车安装的语音系统,在广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巡回播放扫黑除恶宣传语,统筹线上线下宣传阵地,努力营造扫黑除恶的打击声势。深入开展调研研究,其中两篇论文分别获得2018年信阳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征文活动一等奖、河南省法学研究会刑法学研究会2019年学术年会三等奖。
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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