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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检察院检察长主持召开无障碍设施建设听证会 获人大代表点赞

    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无障碍设施建设是一个国家和社会文明的标志,要充分体现出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格外重视。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条件,也事关每个公民特殊需求时的应急保障。

 
 
 
      “你看看,这个台阶太高了,我们小孩的小车都推不上来,更别说残疾人的轮椅了!”近日,台前县检察院干警在实地调查本县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时,正在路边推着孩子遛弯的王大妈担忧地说道。
    “我们的残疾人士好多都不敢一个人出门,尤其是不敢去广场和公园,因为怕上厕所,那里的残疾人卫生间多数都无法使用。”在调查中,一位残疾人无奈地告诉检察官。
    这只是问题一角,台前县检察院在开展无障碍设施专项调查中发现,台前县城区内的无障碍设施存在缘石坡道台阶过高设置不合理、无障碍通道被占用、无障碍设施未启用等40余处损害残疾人合法利益,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因上述无障碍设施问题涉及多个职能部门,为解决这一实际难题,切实维护广大残疾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2021年6月29日下午,台前县检察院就是否应当开展一次专项行动,完善县城无障碍城市建设,保障残疾人士的合法利益进行了公开听证。

 
 
   
    本次公开听证会由台前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景辰主持,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听证员,台前县城市管理局、台前县残联委作为当事人参加了听证会。
    听证会首先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令保通报了基本案情,随后当事人发表了自身的意见,最后听证员在充分询问了当事人后达成一致意见:应当由台前县城市管理局对我县无障碍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深入开展一次针对我县无障碍设施建设整治提升的专项行动;并一致同意检察院向当事人送达《检察建议书》。
    朱景辰检察长表示:无障碍设施建设代表着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是维系残疾人士正常参与社会生活的纽带,虽然使用率相对较小,但却是一个社会公共问题,决不能因为用的少就缩水,一定要保证在特殊需要的时候可以无碍使用,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合法权益。

 
 
 
      “我注意到今年以来台前县检察院注重开展了一批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公益诉讼活动,比如“窨井盖治理”和“预防高空抛物”,以更贴近人民群众的方式,在我县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今天这个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无障碍设施完善听证会更是非常直接的解决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问题,让我们在每一个细节中都切实感受到了检察温度,我为你们点赞!”听证员县人大代表闫光利感慨万千。
    听证会后朱景辰检察长向台前县城市管理局负责人公开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城市管理局负责人表示:我们一定要按照县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的内容逐条逐项认真整改,严格按照无障碍设施相关设计和建设规范要求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依法保障残疾人士的合法权益,争取早日将台前县城建设成为无障碍县城,提升我们县城的文明程度,助力文明县城建设。

(河南省濮阳市台前县人民检察院   杨金印 田源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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