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月14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2021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嫌疑人2.13万人,同比上升15.1%,已提起公诉1.68万人,同比上升11.5%,其中对26名中管干部提起公诉。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在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的共同努力下,已经建立了程序严格、操作性强、衔接顺畅的职务犯罪办案程序和工作机制。”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厅厅长史卫忠介绍,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与国家监委等沟通,抓紧研究制定配套制度机制,细化办案程序,规范证据标准,不断提升职务犯罪检察工作质效。
“比如,我们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等共同制定查办党员和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细化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案件通报和线索移送中的协作配合,增加规定人民检察院开展提前介入工作等内容,为更好开展相关工作提供制度支持。”史卫忠说。
去年以来,检察机关依法办理蔡鄂生、尹家绪、孙力军、王富玉等一批发生在金融、国企、政法等领域大案要案,严厉打击“靠企吃企”“金融腐败”“执法司法腐败”行为。与此同时,去年前11月办理行贿、对单位行贿、单位行贿、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案件共计2717人,同比上升18.3%,有力斩断“围猎”和被“围猎”的利益链,破除权钱交易关系网。
“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检察机关坚持惩治腐败犯罪的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史卫忠说。
另据了解,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领导和协调下,国际追逃追赃力度不断加大,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办理案件数量逐步增多,徐进、张正欣等一批外逃人员的违法所得相继被依法裁定予以没收。由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刑事缺席审判第一案”程三昌贪污案,已由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特别程序在追逃追赃中的制度价值得以充分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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