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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公安局第一批整改事项

1.开展“百日攻坚提速战”专项行动,加大对影响民生、民安、民心的“两抢一盗”、电信诈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侦破追赃力度。

责任单位:犯罪侦查支队

完成时限:2014年10月底,并长期坚持。

2.加强全市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在反暴恐方面的积极性。

责任单位: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并长期坚持。

3.加强对多发性侵财犯罪防范的宣传,形成人防、物防、技防有效结合的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

完成时限:2014年年底,并长期坚持。

4.探索实行内外衔接的一元户籍制度,破除城乡居民身份壁垒。完善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科学管理的措施规范。加强对重点场所的管理。减少公安行政审批手续。

责任单位: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完成。完善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科学管理的措施规范2014年年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5.改进文风会风,建立机关干部开展调研和服务基层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警令部

完成时限:2014年年底,并长期坚持。

6.加大对县区视频监控建设的检查、督导和推进力度。

责任单位:警务保障部

完成时限:2014年年底,并长期坚持。

7.加大对快速通道、大白线等两条全省危险路段的交通管理治理力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交通管理支队

完成时限:2014年年底,并长期坚持。

8.加大对酒驾的打击处罚力度,形成工作长效机制。开展非机动车、行人违法专项治理,改善城区道路交通秩序。

责任单位:交通管理支队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并长期坚持。

9.科学设置城区交通信号灯,完善道路交通设施,缓解停车难等问题。开展道路遗撒问题专项治理。

责任单位:交通管理支队

完成时限:2014年年底,并长期坚持。

10.建立科学有效的表彰奖励机制,着力培树典型,发挥正面典型带动整体队伍建设提升的作用。

责任单位:政治部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并长期坚持。

11.努力解决基层一线民警职级待遇偏低问题。保障民警公休假待遇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政治部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并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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