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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平法院:强制扣划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



      银行账户明明有钱,却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2020年5月21日,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通过强制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执结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据了解,李某向遂平县某建筑清运公司提供运输劳务,该公司迟迟未支付劳务工资。李某遂于2019年7月起诉至遂平法院,后该案经一审、二审审理判决,该公司需在限期内支付李某劳动报酬38300元。之后,该公司一直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该案件涉及农民工工资问题,执行法官高度重视,第一时间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该公司银行账户,并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调查该公司系一人独资公司,申请人李某向法院申请追加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被执行人后,执行法官多次打电话联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却一直无人接听,后到公司实际调查也未能找到其本人。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查询,系统反馈王某名下某银行账户有存款,且足以偿还欠款。执行法官随即对其银行账户存款进行冻结、扣划。执行款项被扣划到法院账户后,执行法官又将该款项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李某。
    处于“躲猫猫”状态下的王某在发现自己账户的钱少了之后终于现身了,执行法官在对其明理释法的同时进行了批评教育:“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身为公司的负责人你躲起来,公司就可以不用还钱了吗”。终于,王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愿意配合执行法官办理结案手续。至此,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遂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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