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是不能越权干预司法的,群众也不能采取上访的方式迫使政府出面解决法律问题。”在接访该市上天梯非金属矿管理区土城街道办事处火石山村大石嘴村村民时,李长根如是说。
大石嘴村村民组起诉“姚某侵占村民组数千万集体财产”一案,信阳市中级法院2011年9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1年11月公
开审理。法院查明,2001年9月,姚某与李某、陈某等注册成立信阳市华珍矿业有限公司,并办理了采矿许可证,依法纳税,公司经营合法。2012年3月,该院一审判决大石嘴村村民组对位于管理区内属于该公司拥有开采权的矿区矿石停止开采,并不得妨碍公司开采。
该村村民组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省高院。2012年7月,省高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2012年10月,该村民组11名村民又就“姚某侵占村民组数千万集体财产”向信阳市公安局提出控告,并于11月3日将有关情况反映给市委政法委。李长根对此非常重视,通过有关部门
指示上天梯非金属矿管理区进行协调解决。
在接待现场,张社军、刘建国分别就该案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对村民组代表进行耐心的解读,并建议他们:“如果对两审判决有异议,可重新找一位高级律师帮助申诉。”上天梯非金属矿管理区和该区国土局的有关领导也对该案的形成原因进行了陈述。“你们的诉求方向应该是法院,还是要拿起法律武器去**,而不是依赖到政府部门上访来解决问题。”李长根说。
当日,李长根等共接访100多名群众,并对33起信访案件进行了批示,接访活动一直进行到19时。
作者:周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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