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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解答“三个规定”如何执行“三个规定”

    为进一步提升党政领导干部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营造全社会践行“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6月8日下午,台前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景辰作为台前县“三个规定”“四长”宣讲团成员,受邀为财税系统、宣教系统领导干部就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相关内容作宣讲报告,台前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刘怀文主持宣讲会。

 
 
    宣讲会上,朱景辰检察长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高度,结合典型案例,以《认真落实三个规定 共筑公平正义“防火墙”》为题,通过PPT展示的方式,详细介绍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的出台背景,重大意义、主要内容、适用范围等方面内容。

 
 
    宣讲会上,朱景辰检察长向各级领导干部发出认真学习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司法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等十条倡议。
    台前县财税系统、宣教系统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代表共计150余人参加会议。通过此次大宣讲,参会人员纷纷表示,更加了解“三个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一步增强了法治思维,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坚持依法办事、依规办事、坚决做“三个规定”的践行者。
    宣讲结束后,与会人员签订了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承诺书。
(河南省濮阳市台前县人民检察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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