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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4月12日电(记者王新友)今天上午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推进反贪办案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要进一步突出办案重点,找准办案的着力点和切入点,排除干扰阻力,坚决查办发生在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找准贪污贿赂犯罪易发多发领域和部位,深入查办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窝案串案,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深入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会议由高检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陈连福主持。 会议强调,各级反贪部门要深刻认识和正确把握当前反贪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高检院的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以办案工作为中心,强化办案措施,加大办案力度,全面提升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实现全国检察机关反贪办案工作持续平稳健康深入发展,以良好的工作业绩,迎接今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高检院反贪工作专项报告。 会议指出,要以专项工作为抓手,带动整体办案工作。加强举报宣传和线索排查,发动群众积极举报犯罪;建立与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执纪执法机关的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全面掌握本地的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投资项目以及惠民富民政策资金等信息情况,主动收集和排查涉嫌犯罪线索。加强媒体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从中捕捉案件信息和线索。针对当前贪污贿赂犯罪特别是工程建设、商贸活动以及民生建设等领域的犯罪具有辐射性、群体化、跨区域、关联度高等特点,各地要坚持边办案边总结,以经济区域化、关联产业链为依托,深入分析其与贪污贿赂犯罪的关联性、规律性,结合查处的案件认真总结发案规律和侦查经验,有效运用挖窝案查串案、滚动深挖的方法,努力把案件查深查透。 会议强调,要加强对办案工作的指导和督办,促进办案工作协调均衡发展,积极探索使用侦查信息化等手段,实现侦查模式和办案方式转变,不断提升反贪侦查能力,努力缩短适应修改后刑诉法的磨合期,提高依法侦查突破案件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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