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检察院反渎局在办案的过程中,把好“五关”,处理履行法定职责和服务社会功能的关系,实现了办案“力度、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的有机统一。
一是把好受理关。该院反渎局充分认识到当前反渎职侵权工作的优势与困难,主动把握反渎职侵权工作独有的规律与特点,严格受案范围,严把受案条件,及时登录备案,将向市院备案和书面审查相结合,在规范线索备案工作的同时,通过网格化管理,保证线索受理质量。
二是把好证据关。该院反渎局始终坚持全面、客观地收集、运用、固定证据,要求每一起案件都要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要求。注重侦查技术在侦查实践中的运用,提高证据的获取能力。对办案中遇到的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请示报告工作。
三是把好效率关。该院反渎局在办案中注重提高效率,规定初查时间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立案前,邀请公诉部门提前介入,把好定性关,在侦查终结前再次邀请公诉部门听取案件,把好证据关。案件到法院后,同公诉部门人员一起与法院及时沟通联系,确保案件快速判决。
四是把好安全关。该院反渎局在办案过程中,教育干警要始终坚持纪律作风和办案安全两个“零容忍”和两条“红线”,不仅要办好案子,而且还要尊重和保障当事人权利,保证办案安全,坚决杜绝发生办案安全事故。
五是把好效果关。该院反渎局在办案过程中,注重办案效果,准确把握工作方向,结合办案,主动向发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提升办案效果,全面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宝丰县检察院 杨凯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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