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上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范学贵,副主任吴金印、刘志华、焦锡武、庞善起、李红旗、张桂香、李刚,党组副书记崔卫新,秘书长王宗山与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许晓伟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牧野区政府申报孙聂秦城中村改造项目融资议案的决议。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任命马义中为新乡市公安局局长,免去孟钢的新乡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会议要求,市政府要加强对融资资金的跟踪监管,保证专款专用。要加强审计,确保融资资金的使用效率。要加强风险防范意识,确保所需偿还资金及时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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