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份,王清延承包了淇县某公司7号厂房项目,2013年9月份王清延雇用农民工开始施工。2014年7月份工程竣工,工人李某等找王清延讨要工资,王清延却以工程未验收为由拒绝支付,他反过来质问李某等人:“工程还没验收,公司还没给我工程款,我哪有钱给你们?再说了,如果把工资给了你们,到时工程经验收不合格,责任谁来承担?”实际上,工程竣工后,公司及时将270万元的工程款付给了王清延。只是他不愿意付给工人一分钱的工资,置农民工的生活于不顾,却将大把大把的钱花在了自己的情人身上,讨得情人的欢心。王清延先后和情人到云南、贵州、西藏等地旅游,住的都是豪华宾馆,并为情人买了名贵首饰。为避开不断讨要工资的工人,今年8月11日,王清延以到外地筹集资金为由离开淇县,和情人远走高飞。之后他还将手机号换掉,让工人与其联系不上。王清延撇下妻子儿女,打算和情人到江苏无锡长期居住。10月9日,王清延和其情人途经安徽铜陵时被警方抓获归案,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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