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记者从新乡市政府了解到,为坚决遏制和严厉打击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新乡市决定对11起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挂牌督办。这11起案件分别是:
红旗区王大刚擅自占用红旗区洪门镇耕地建钢板仓库案;卫滨区兴隆停车场擅自占用卫滨区平原镇赵村耕地建停车场案和李长永擅自占用卫滨区平原镇赵村耕地建仓库案;新乡市东方电气公司擅自占用凤泉区大块镇大块村耕地建厂房案;新乡市福鹰车业擅自占用牧野区王村镇小李村耕地建厂案;辉县市洪州屠宰场擅自占用洪州乡茅草庄村耕地建屠宰场案;平原新区大森塑料厂擅自占用平原新区桥北乡破车庄村耕地建厂案;延津县王景东擅自占用延津县小潭乡西古墙村耕地建驾校案;封丘县吴合理擅自占用封丘县李庄乡顺和集村耕地建炼钢厂;新乡市驾驶员培训中心擅自占用新乡县古固寨镇中街村、南街村耕地建驾驶员培训学校案;获嘉县新世纪驾校擅自占用获嘉县亢村镇耕地建驾驶员培训学校案;卫辉市新龙驾校擅自占用卫辉市孙杏村镇大任庄村耕地建驾驶员培训学校案。
新乡市政府要求,对以上11起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各县(市)、区政府要责成相关部门严肃查处,同时遵照新乡市纪委、新乡市监察局、新乡市国土资源局《新乡市乡村两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对乡、村两级干部问责处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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