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省纪委通报5起违反公务接待规定,挥霍浪费公共财产典型事例,并重申廉洁过节纪律。五起典型问题如下:
焦作市财政局违规购买赠送土特产问题。2013年,该局违规购买27.2万元土特产,用于上级机关和外省来焦作调研、检查、开会及学习考察时的礼品赠送;2014年,该局违规购买22260元茶叶,用于内部会议和接待。焦作市纪委分别给予该局分管领导、纪检组长高晓光,办公室主任黄德宣党内警告处分。
汝州市计划生育委员会违规购买赠送礼品问题。2009年6月至2012年11月,该委主任晋振强主持会议研究决定购买价值22万元的汝瓷,用于各种检查考核的礼品赠送;2012年3月、8月,晋振强两次带队赴温州市洽谈招商项目,并违规购买价值22.1万元的汝瓷,作为礼品赠送给投资客商。汝州市纪委给予晋振强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淮阳县政府办公室挥霍浪费公共财产问题。2014年5月,淮阳县政府办公室用定额发票报销137100元,用于偿还2012年、2013年购买烟酒、租用花木费用,报销凭证无用途说明、无购物清单,未严格执行有关财务规定;2013年中秋节,违规用职工食堂结余钱款为干部职工发放误餐补助42300元。淮阳县纪委给予淮阳县政府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兼政府办公室会计于西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淮阳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师建峰党内警告处分。
邓州市裴营乡卫生院挥霍浪费公共财产问题。该卫生院违反公务接待规定,存在大吃大喝挥霍浪费公共财产问题,2013年接待费高达34.3万元,同时存在挪用专项资金问题。邓州市纪委给予该院会计牛学红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免去其会计职务;给予该院院长付东波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郑州市西流湖公园挥霍浪费公共财产问题。该公园201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万元,但其违反公务接待规定,存在大吃大喝挥霍浪费公共财产、违规购买礼品等问题,当年实际支出19.2万元,所有费用均由公园主任陈建强签字予以报销。郑州市纪委给予陈建强党内警告处分。
省纪委重申,春节期间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得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购物券(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以汇报工作、拜年慰问等名义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红包等年货节礼,严禁公款吃喝、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接待亲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或民营企业。
省纪委要求,全省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自觉遵守中央和省委关于廉洁过节的有关规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公布举报方式,畅通监督渠道,鼓励群众举报,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指名道姓公开曝光。对问题严重的地方和部门,严肃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以铁腕执纪的高压态势,坚决制止公款吃喝、铺张浪费等问题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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