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食物、钱物引诱受害人,把被害人家长支开,随后实施猥亵。昨日上午,郑州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郑州市依法严惩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并披露曾被社会广泛关注的马进周强*、猥亵儿童案最新进展。被告人马进周在短短4个月内,先后性侵5名女童,致1人重伤,两人轻伤,被一审认定构成强*和猥亵儿童罪判处死刑。经省高院维持死刑判决并报请最高法院核准后,已于近期对马进周执行死刑。
通报
马进周性侵5女童被执行死刑
2012年9月8日至2013年1月11日期间,郑州市中原区连续发生*淫幼女案,5名幼女遭受侵犯,其中一名女孩甚至因反抗险些被掐死。2013年2月2日,嫌疑人马进周在中原区淮河路闫庄7号宾馆被抓获。33岁的马进周是巩义市人,初中一年级文化,犯案前曾因猥亵儿童罪服刑一年半,2010年9月27日刑满释放。
经查,被告人马进周在郑州中原区须水镇一带,先后与被害人李某某(女,时年4岁)、贾某某(女,时年8岁)、许某某(女,时年8岁)强行发生性关系,造成李某某重伤,许某某、贾某某轻伤;并先后对被害人谢某某(女,时年6岁)、王某某(女,时年9岁)进行猥亵。2013年2月8日,因涉嫌犯强*罪,马进周再度被捕。在2013年5月21日的法庭上,马进周对自己所做行为全部认罪。
被告人马进周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强*、猥亵幼女多人,并致1人重伤,2人轻伤。郑州中院一审以强*罪判处被告人马进周死刑;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决定执行死刑。宣判后,被告人马进周服从一审判决,未提出上诉。经省高院维持死刑判决并报请最高法院核准后,马进周已于近期被执行死刑。
特点
性侵女童者多为熟人作案
短短四个月,马进周的“魔掌”5次伸向幼女,他为何屡屡“得手”?郑州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刘文琳介绍,马进周的5起犯罪事实中,多数以食物、钱物引诱,还有一起是让女孩帮他找东西,在找东西过程中实施犯罪行为。另有一起是马进周把被害人家长支开,随后实施猥亵。“大部分是家长对孩子疏于管理,孩子独自在外受到伤害。”
刘文琳说,近年来,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不断被媒体报道,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也引起国家对此问题的重视,2014年12月23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规定,7类侵害未成年人情形可撤销监护人资格,性侵居首位。之所以将性侵列为首位,是因为性侵是对未成年人最严重的一种伤害。从统计数据来看,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仍呈逐年略有上升趋势。三年来,郑州两级法院审理性侵害类犯罪案件共计273件250人;被判处刑罚的被告人中,判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的150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32人。从被害人年龄来看,7-14岁的孩子居多,占50%以上,最小的只有2岁半;从被害人身份来看,此类犯罪对象多发于留守和流动儿童群体;在被害人与被告人的关系中,熟人作案占一半以上,其中包括网友、房东与租户、师生、邻居关系等。马进周就曾利用房客身份侵犯了房东女儿。
亮剑
对性侵女童者适用死刑
庭审时,马进周还问了一个最关心的问题,“我会不会被判死刑?”而真的对马判死刑,也让很多人意外,这在众多性侵幼女案中尚不多见。对为何马进周会被判处极刑问题,刘文琳解释称,针对未成年人实施强*、猥亵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具有以下情节的,更要依法从严惩处,如猥亵多名未成年人或者多次实施强*、猥亵犯罪的;造成未成年被害人轻伤、怀孕、感染性病等后果的;有强*、猥亵犯罪前科劣迹的……而对马进周的量刑主要考虑了三方面因素:第一,虽然犯罪事实5起,也未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但鉴于其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再犯新罪,系累犯;第二,其在实施犯罪过程中,不计后果先将被害人掐晕后再实施*淫;第三,5名被害人中最大的9岁,最小的只有4岁。综上,足以可见其“作案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极大”,故一审法院判处其死刑。
事实上,性侵也许没有让受害人损失财物,但却投下一片挥之不去的阴霾。今年三八妇女节期间,省高院也通报一批未成年儿童遭性侵案。这些案件暴露出了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问题。刘文琳希望通过这些案例,能引起社会关注。最终自我保护,家庭保护,社会保护,几个维度共同作用,无缝连接,共同为孩子撑起一方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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