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于1977年的金某是南阳市郊区某村的会计,兼管着村里的公章,为此她很得意。
56岁的王某打算建座住宅,清静地度过后半生。2009年10月,他认识了金某,提及建房之事,金某慷慨地说可以提供帮助。在金某的“关照”下,王某很快选定了一块称心如意的宅基地,并向金某缴纳了5万元定金,金某开具了某村财务收据。
后王某多次找金某要求开工建房,而金某总是借故推托。突然有一天金某告诉王某,说村里要在那块地上开发别墅群。王某可以以自己亲属的名义半价购买一套,只需再交40万元就可以了。王某觉得很合算,于是爽快地答应了。
人们听说王某买别墅的事情后,纷纷请他引荐。在不到两个月时间里,先后又有吴某、汪某等6人分别向金某缴纳了50万元的购房款。
半年过去了,迟迟不见别墅的踪影,于是王某等人手持盖有某村财务印章的收据讨说法。经查,某村从来没有开发别墅群的项目,也没有批售宅基地之说,村财务更没有收到任何购房款。
东窗事发,金某闻风潜逃。5月28日,在昆明警方的协助下,金某被押解回乡。近日,她因涉嫌诈骗罪被南阳市卧龙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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