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将公安机关纪律作风教育整训、警风警纪整肃等工作落到实处,汝南县公安交警大队突出“四个问责”,保障各项规章纪律的落实,进一步提高队伍管理水平。
一、纪律作风“问责”。大队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将公安机关纪律作风教育整训、警风警纪整肃等工作落到实处,要求全体民警和协管员贯彻落实“五条禁令”,严禁工作时间饮酒、严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严禁参与赌博或为赌博者当“保护伞”等,对违犯者,一经查实,予以纪律处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开除。
二、会议纪律“问责”。大队规定凡是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部门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视频会议、现场会议及大队召开的动员会、学习部署会等会议,一律提前15分钟到场。会间,大队对会风进行督查,严禁大声喧哗、交头接耳、玩手机等不良行为习惯,自觉认真听讲,做好会议记录。对迟到、早退、缺席的民警和协管员进行通报批评。
三、事故预防“问责”。大队强化重点车辆源头管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化交通安全“五进”宣传,开展公安部123、124号令的宣讲活动,实行“平峰巡逻、高峰站岗”制。各中队按照管辖区域“管好自己的车,管好自己的路,管好自己的(驾驶)人”的要求,对重特大交通事故实行责任倒查,层层追究责任。
四、执勤执法“问责”。大队要求全体民警和协管员严格落实《道路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要求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勤执法,杜绝公路“三乱”现象发生,以全国各地交警乱罚款、收黑钱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坚决执行对机动车驾驶人罚款处罚时不得收取现金,对违反规规定的民警和协管员一律按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作者:姚建勋 吴琦 廖润生
联系地址:河南省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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