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讯(记者郭丁然)5月10日,河南商报记者于第五届全球跨境电子商务大会上获悉,国务院同意在河南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药品试点,这意味着老百姓有望以更低的价格购买到需要的进口药。
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试点期为自批复之日起三年。试点期间,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开展试点品种,对已取得我国境内上市许可的13个非处方药试点,在交易限值内,关税税率暂设为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暂按法定应缴纳税额的70%征收。(来源: 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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