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没想着抢救伤员,反而选择了逃逸。3月16日,记者从舞阳县交警大队了解到,民警近日侦破了一起逃逸案,驾驶员张某被行拘10日。
3月4日晚7时许,有群众报案:“舞阳县孟寨镇电管所北50米路段上有一个人好像被撞了!”警情迅速被110通报至事故处理中队当天值班民警,警情就是命令,值班领导迅速带领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到达事故地点。据目击者称,大概十几分钟前,看见一辆三轮摩托车与一辆停靠在路边的三轮汽车发生碰撞,后来就看见有个人开车跑了,受伤倒地的老人已被随后赶来的救护车送至医院救治。
由于事发突然,案发地附近路面监控画面效果不好,加上逃逸的三轮汽车无车牌号,无法直接获得侦破信息,给案件的侦破、追缉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而目击者也只能大概回忆出肇事逃逸车辆为一辆无号牌的三轮汽车,除此之外,也无法提供更多线索。
此时,找到那辆肇事逃逸三轮汽车,成了破案的关键所在。民警随后又大量调取了沿线监控,通过大量数据比对,虽然确定了事故经过,发现了肇事逃逸三轮汽车的踪迹,可车辆信息和驾驶人信息依然无法确定。随后,民警兵分两路,一边继续调取监控,另一边则在附近走访摸排。
3月12日下午,民警根据线索找到了张某家中,在问其前几天发生的事故时,张某矢口否认,称其已经大半年没有开车出去了,更不可能肇事逃逸,但民警在其家中发现的无号牌三轮汽车上刮碰痕迹及车辆部分细节,均与肇事逃逸车辆一致。
面对证据,张某依然心存侥幸,对其肇事逃逸闭口不谈,一直和民警“绕圈圈”,面对百般抵赖的张某,在民警耐心讲明利害关系及铁证面前,张某最终对其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事发当天,张某驾车外出,行驶至孟寨镇电管所北50米路段时,将车停靠在路边,随后步行进入朋友店中。此时,赵某驾驶无号牌三轮电动车同向驶来,由于年岁较大,加上天黑视线受阻,赵某所驾驶车辆与张某停靠在路旁的无号牌三轮汽车发生碰撞,事故致使赵某多处骨折,双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此时听到动静的张某跑了出来,但由于张某缺乏法律观念,加上其害怕承担责任,心存侥幸,想着自己车也没有号牌,天又这么黑,便驾车逃离现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规定,舞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依法对张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号牌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处以900元罚款,行政拘留10天。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来源:大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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