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11月2日获悉,周口市淮阳区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梁显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项城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另外,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原财务出纳郑丽萍涉嫌严重职务违法,已主动投案(2012年9月,财务审计时潜逃),目前正接受郸城县监委监察调查。
梁显学,男,汉族,1961年7月出生,周口市淮阳区人,本科学历,1981年10月参加工作,198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1.10-1984.09原周口地区公安处刑侦科侦察员;1984.09-1987.10淮阳县公安局刑警队副队长;1987.10-1992.09淮阳县临蔡镇派出所所长、城关镇派出所所长;1992.09-1995.08淮阳县城关镇副镇长兼城关派出所所长;1995.08-1999.01淮阳县公安局副局长、城关镇副镇长兼城关派出所所长;1999.01-2002.04淮阳县党委委员、公安局副局长;2002.04-2007.04 淮阳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正科级侦察员;2007.04-2016.10 淮阳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2016.10不再担任淮阳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职务。
郑丽萍,女,汉族,1963年9月出生,周口市川汇区人,本科学历,1980年9月参加工作,199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7年4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1980.09-1985.09 原周口市面粉厂职工(1983年8月至1984年7月在郑州工学院机械系学习;1984年7月至1985年7月在广州华南工学院进修);1985.09-1990.10 原周口市橡胶厂职工;1990.10-1992.06 原周口市石油公司职工;1992.06-2012.09 周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财务出纳(注:2012.09周口市审计局对周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财务审计时潜逃)。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