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研判。针对“小目标”违法行为,大队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工作,一是提出对“小目标”违法行为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从思想层面提供群众的安全意识;二是分析研判“小目标”违法行为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有针对性的进行违法行为的整治与查处;三是对“小目标”违法行为进行分门别类,采取不同的整治措施,例如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路口越线停车、闯红灯、行人乱穿马路、翻越栏杆、驾驶二三轮机动车不佩戴头盔、违规载人等。
二、提高路面见警率,加强路面管控。一是大队采取定点查缉与巡逻管控相结合的方式,查处“小目标”违法行为;二是利用高峰时段在重点路段进行交通秩序整治,海阳大队根据分析研判结果,在早晚高峰时段重点安排警力在辖区主干路口开展整治行动,严查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二三轮机动车违规载人、无证驾驶、酒驾等重点违法行为。利用早高峰开展为期一周“小目标”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治理活动,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三是采用源头治理的方式,大队针对快递行业、外卖行业等安排警力深入辖区各行业对从业驾驶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对驾驶机动车的,检查是否佩戴头盔,车证是否合格等;海阳大队深入工地开展交通安全检查,重点对辖区工地工人上下班交通方式进行全面排查,落实工地包保责任制,坚决杜绝违规载人、超员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提高协同作战能力,加强组织培训。一是根据上级领导的安排部署,切实加强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与水平,海阳大队定期组织人员对本单位执勤执法警力警哨、手势使用进行深入培训,形成常态化培训机制,切实提升路面形象,通过警哨、手势规范使用,及时疏导路面交通,对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等“小目标”交通违法进行有效管理,提高指挥效能;二是结合农村劝导站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劝导员的作用,对交通安全进行积极宣传,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及时劝阻。
四、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宣传教育。一是充分利用网络平台进行安全宣传,引导群众遵规守法、安全出行;二是设置曝光台、举报台,邀请媒体、群众等广泛参与,“交通安全,人人有责”;三是利用电动自行车挂牌、违章处理等契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用鲜活的事例教育群众要遵规守法。此外大队还利用早晚高峰期对“小目标”驾驶人进行安全劝导,利用集市等活动发放宣传材料进行交通安全宣传。
作者单位: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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