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日早晨6点,东北风,零下一度,执行干警早早驱车来到遂平县文城乡,将一直拒不配合执行的被执行人刘某堵在家里,并强制带回法院。刘某因拖欠石料款被起诉,经过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约定了清偿期限,并签订调解协议。但约定期限到期后,刘某仍以种种理由拒不偿还,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法院,执行干警继续做刘某的思想工作,希望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但刘某态度嚣张、拒不配合,以无钱为由拒绝还款。针对刘某拒不执行的行为,执行干警果断决定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晚上8点,刘某被带至拘留所,此时,面对法律的威严和强大攻势,刘某当场悔悟,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主动联系家人将2万余元执行款送到法院。申请人终于在春节前领到了自己的血汗钱,该案圆满执结。
当日中午1点,法院执行接待室内,被执行人刘某某与申请人李某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达成和解。上午9时,执行干警来到刘某某家中,依法将其传唤至法院。一开始刘某某顾左右而言他,拒不配合执行干警了解案情。面对满腹怨气的李某和拒不履行的刘某某,执行干警毫不气馁,从情、理、法三方入手耐心劝说,分别向双方当事人阐述利害关系和法律后果。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多次沟通,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双方当事人离开法院后,执行干警终于有空吃口午饭,此时已经中午1点半。
年关将至,类似这样的场景在执行局屡见不鲜,仅2月2日当天,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拘传被执行人9人,拘留1人,达成和解5件。俗话说“过了腊八就是年”,1月20日起,遂平法院执行局就进入了非常节奏,只为申请人能过上安乐祥和的春节。
遂平县人民法院(沈会、张学军)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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