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人:朱卫学 男 汉族 住河南省正阳县闾河乡朱腰村曾庄17号 身份证号:412829196108****11 电话:15890****08
被反映人(单位):正阳县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法人:马某 电话:1359892**77
反映事项:拖欠农民工工资。
事实与理由:
反映人朱卫学于2017年5月带领数十名农民工先后在被反映人(单位)正阳县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的正阳县2017年薄弱学校改造项目(第三批)工程的四标段:正阳县付寨乡老付寨村小学综合楼、正阳县慎水乡小邹寨村室办公楼、正阳县慎水乡喻廖村室办公楼、正阳县付寨乡邱庄小学综合楼,四个工地施工完工后,这四个工地经验收均合格。按照约定工程验收合格后拖欠反映人的民工工资合计:770301元应支付给反映人。反映人多次找被反映人催要未果。之后再向该项目工地的监管部门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委县政府反映均不了了之,无奈只好向县劳动监察部门反映,2020年12月8日,县劳动监察大队向该单位下发:正人社监察令字(2020)37号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该指令书要求欠薪单位在20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拖欠我的民工工资,然而一个月过去了,该单位仍不予支付,当我再次来到县劳动监察部门,一工作人员当场给该单位负责此事的人打电话,对方回复称,随便告,告到哪也没用,有县领导撑腰我怕谁。
反映人:朱卫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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