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进入查纠整改以来,台前县人民检察院针对2018年以来办结的决定不批捕、决定不起诉、改变定性、撤回起诉、无罪判决等五类案件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开展案件评查,采取五个“一”措施,取得显著成效。
一、“一把手”亲自挂帅
检察长朱景辰高度重视案件评查工作,亲自担任评查领导小组组长,亲自谋划部署,亲自督促推动,多次作出具体指示,确保评查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有力推动了案件评查工作顺利进展。2021年 4月7日和4月21日,检察长朱景辰分别召开案件评查动员会和工作推进会,对评查工作提出严格要求。
二、一流评查阵容
为确保评查质量,院党组研究决定由九位政治素养高、办案经验丰富、理论功底扎实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任评查人员,要求评查人员亲历亲为,不搞虚假评查,不许他人代查。
三、一并利用工休时间
该院要求评查人员强化工作统筹,认真解决工作与评查之间的矛盾,合理安排评查时间。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要求评查人员利用晚上休息时间,加班加点进行案件评查。每天下午,案管办由专人收集当天卷宗和评查表,分发第二天的卷宗和评查表,切实做到案件质量评查与执法办案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四、一个尺子量到底
评查人员按照省院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涉案财物处理、办案效果等方面逐案进行阅卷评查,严格把握评查标准和尺度,注重查与评的结合,精准定性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切实做到“真查敢评”,并逐案形成“一案一表”的评查意见,做到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五、一律实行责任倒查
该院要求,严肃评查纪律,明确评查责任,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案件质量。对评查态度不认真的要进行谈话提醒,对评查案件不符合要求的,要重新“返工”,对应评查未评查出问题及对评查结果包庇或隐瞒的,一律责任倒查,并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
(河南省濮阳市台前县人民检察院 刘国英)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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