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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日自奋蹄 执行正当时——罗山法院开展2024年第四次“豫剑执行”专项集中执行行动

东风浩荡满眼春,不待扬鞭自奋蹄。为提升法院执行工作质效,严厉打击规避执行和恶意逃避债务行为,3月22日,罗山县人民法院开展2024年第四次“豫剑执行”专项集中执行行动,持续发力保持执行工作高压态势,以实际行动维护司法权威,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清晨6时30分,罗山法院办公楼前警灯闪烁,30余名干警集合完毕、整装待发。罗山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方涛向整齐列队的全体执行干警作动员讲话,要求大家规范执行、文明执行、善意执行,确保集中执行取得实效。 执行过程中,干警们因案施策,灵活运用各类执行措施。他们分工协作,运用法理、情感对被执行人进行耐心劝导,同时积极查找财产线索,引导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对于拒不配合、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他们果断采取拘传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严厉打击恶意规避执行行为。 160万元执行款成功到账! 原告罗山某银行与被告赵某某(化名)、许某某(化名)等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罗山法院判决,被告赵某某、许某某应偿还借款本金176万元及利息和罚息;被告宋某某(化名)、张某某(化名)对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判决书生效,四被告未按生效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履行还款义务,该银行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后来执行过程中,该银行撤回执行申请,案件终结执行。 近日,申请人发现了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申请恢复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干警立即通过线上网络查控系统对四名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情况进行查询,通过查询发现四位被执行人名下有多个银行账户,执行干警当即冻结这些银行账户。最终,执行干警依法扣划该银行账户内共计160万余元并于行动当天将案款发放至申请人。但执行并未止步,剩余40余万元案款还未执行到位。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沟通还款事宜,面对法律的威慑,赵某某等人态度良好,表示愿意就剩余案款与申请人商讨和解履行方案。 消失不见拒还款 拘留震慑忙履行 “喂,你现在人在哪里?”“我不在家,人在外地呢”“是吗,你开下门”声称不在家的连某(化名)打开门,看到站在门前的执行干警们,顿时傻了眼。 这是一起借款合同纠纷,连某因拖欠朋友严某(化名)借款而被起诉,后经人民法院判决,被告连某需向严某偿还借款本金3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连某仍分文未付,严某向罗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扣划到位1.4万元后,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终本。 近期,执行干警们终于掌握到被执行人行踪线索。执行行动当天清晨7点,他们突击来到被执行人连某家中。这一次,企图撒谎隐瞒行踪的连某没能侥幸逃脱。在将连某拘传至法院后,杨新元立刻将其带到调解室,向其释法说理,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将会承担的法律后果。见连某仍不为所动,执行干警遂带其到医院体检,为拘留做准备。体检完的连某经过震慑,切实感受到司法权威不容挑衅,他表示不愿再逃避执行。随后,他主动将剩余1.5万余元案款悉数转账到申请人严某银行账户,该案至此顺利执行完毕。 多次许诺成空谈,一招治好“拖延症” 李某(化名)拖延不付1.5万元货款被王某(化名)起诉,而后又被申请强制执行。前期,因双方是熟人关系且李某保证待其承包农田粮食获得收益后就偿还货款,王某便撤回了执行申请。但后续李某再次失信,王某只得恢复执行。 近日,获悉李某行踪线索后,执行干警吕游一行迅速出击,将李某拘传回法院。在组织调解过程中,李某表示暂时拿不出钱,承诺会在5月1日前偿还大部分欠款。鉴于李某之前的失信行为,执行干警告知他,今天必须先偿还一部分案款,不得再“空口许诺”,否则将依法对李某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经过执行干警的再三督促,李某联系凑齐部分案款支付给王某,双方就剩余案款达成和解协议。 据悉,本次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10人,拘留2人,执行完毕9件,达成和解4件,执行到位金额196.65万元。 下一步,罗山法院将继续践行“如我在执”理念,以一如既往的冲劲、一以贯之的韧劲、一干到底的干劲,“执”民之所急,“行”民之所益,用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的殷切期待。 (罗山县人民法院 彭雨  左强)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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