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快速执结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为申请人拿到施工款12万余元。该案从申请执行到执结只用了4天时间,受到了申请人的称赞。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刘某诉李某和马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于2019年9月29日经遂平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约定在期限内履行。法律文书生效后,李某、马某未按期履行义务,刘某遂于2020年1月6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考虑到年关将近,为了让申请人尽早拿到施工款过上一个祥和的春节,立案当天便向李某及马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对李某、马某进行现场释法明理,告诉其如若坚持不履行给付义务,会被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从而不能和家人一起共度新年。在承办人的耐心劝导下,二人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遂于1月8日主动联系申请人刘某,并将5万元交付至法院,承诺两日内将剩余执行款给付完毕。1月10日,被执行人李某、马某带着剩余的7万多元现金来到遂平法院,当场给付申请人。至此,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遂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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