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被告某建材公司2019年初向原告赵某借款,原告向被告账户转账100万元,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未偿还借款,原告赵某一纸诉状将被告某建材公司诉至西平县人民法院要求偿还借款100万元的本息。
案件受理后,民二庭承办法官发现该案借款金额虽然较大,但原被告双方并无原则性矛盾和冲突,只是被告违约后双方沟通不畅导致“对簿公堂”,且双方对欠款事实和数额无异议。为了将案件对双方的影响降到最低,更快更有效地解决纠纷,办案法官释法析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某建材公司当场偿还了100万元借款,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圆满解决。
近年来,西平县人民法院主动融入诉源治理大格局,低成本、高效率地化解纠纷,努力达成“一次审判,全盘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真正做到司法便民、司法为民。
西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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