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一名拒不露面、寻找多时的被执行人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执行款全部还清,西平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件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18年9月11日,在西平县107国道二郎乡派出所路口,王某某驾驶的半挂车与骑自行车的朱某某相撞,造成朱某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王某某的肇事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且不计免赔,诉至法院后,经审理,西平县人民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90余万元,被告王某某承担案件受理费6900元,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支付了90余万元,王某某却迟迟未履行义务,朱某某家人无奈之下向西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正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攻坚期,为避免人员接触,造成交叉感染,执行干警孙莉芳多次通过电话、微信与双方沟通,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约定被执行人王某某于2020年8月15日前结清执行款。
约定时间到期后,被执行人王某某辩称自己在审判前已经向朱某某家人支付了部分赔偿款,执行干警要求其提供支付凭证时王某又无法提供,后又多次拖延履行,交涉无果后,执行干警看穿了王某某的心思,11月10日一大早,执行干警们赶到周口市商水县某村,在被执行人王某某家门前给其发送了位置和图片,告知其如果依旧不履行判决,将对其继续进行定位并拘留,王某某感受到了压力,急忙通过微信转账6900元,该案至此成功执结。
2018年9月11日,在西平县107国道二郎乡派出所路口,王某某驾驶的半挂车与骑自行车的朱某某相撞,造成朱某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王某某的肇事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且不计免赔,诉至法院后,经审理,西平县人民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90余万元,被告王某某承担案件受理费6900元,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支付了90余万元,王某某却迟迟未履行义务,朱某某家人无奈之下向西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正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攻坚期,为避免人员接触,造成交叉感染,执行干警孙莉芳多次通过电话、微信与双方沟通,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约定被执行人王某某于2020年8月15日前结清执行款。
约定时间到期后,被执行人王某某辩称自己在审判前已经向朱某某家人支付了部分赔偿款,执行干警要求其提供支付凭证时王某又无法提供,后又多次拖延履行,交涉无果后,执行干警看穿了王某某的心思,11月10日一大早,执行干警们赶到周口市商水县某村,在被执行人王某某家门前给其发送了位置和图片,告知其如果依旧不履行判决,将对其继续进行定位并拘留,王某某感受到了压力,急忙通过微信转账6900元,该案至此成功执结。
西平县人民法院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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