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平县公安局森林分局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破获一起滥伐林木案。犯罪嫌疑人王某使用简易程序办理采伐许可证,少申报多采伐,最终触犯法律追悔莫及。
日前,西平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在走访中,发现杨庄乡两处林地的杨树被伐44株。经与林业主管部门核实,仅有其中一处使用简易程序办理了采伐27株、立木蓄积为9.82立方米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另外一处未办证。经民警目测,两处林木立木蓄积应有30余立方米。最后,经林业工程师测量计算,两处林地总立木蓄积为33.9893立方米,超标采伐立木蓄积24.1693立方米。得知这种情况后,办案民警立即立案侦查并进行调查走访。
经查,今年年初,杨庄乡的赵某某种植的若干株杨树需要采伐更新,经过与做伐树生意的王某某协商,以两万余元的价格卖掉了两处林木44株。王某某知道该两处为林地,采伐该处林木需要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赵某某便将身份证复印件和采伐申请表格等相关材料交于王某某,并书面委托王某某办理采伐许可证事宜。
根据相关规定,对林农个人申请采伐人工商品林面积不超过2亩或蓄积不超过15立方米的,取消伐前查验、公示等程序,实行告知方式审批。
为贪图方便,王某某就想方设法使用简易程序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在向林业主管部门申报时,他提交了申报27株杨树、立木蓄积为9.82立方米的申请书,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2月6日,王某某组织人员将该两处林木采伐,总立木蓄积30余立方米。他心存侥幸认为不会有人追究,可逃不过森林警察的火眼金睛。
按照规定,使用简易程序办理采伐许可证,必须是立木蓄积15立方米以下,而该两处林木立木蓄积30余立方米,不适用简易程序。王某某为了使用简易程序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弄虚作假,故意少申报立木蓄积,其行为已经涉嫌滥伐林木罪。
经过调查取证,3月9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被抓获,目前已被西平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西平县公安局 刘真)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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