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汝南县男子刘某骑摩托车陪孩子去游玩,喝一瓶啤酒“中奖”一份酒驾“套餐”。
由于孩子平时学习异常紧张,趁着其暑期放假在家,汝南县男子刘某决定抽空陪孩子游玩放松一下。对于出去游玩,孩子一直十分期待,正好6月30日上午,刘某也有空闲时间,吃罢早饭后,便骑着摩托车带着十分兴奋的孩子就近到本县宿鸭湖景区游玩。父子俩高高兴兴的在景区玩了一上午,中午返回途中,刘某又带孩子下馆子美美的享受了一顿大餐。就餐期间,由于天气炎热,刘某还要了一瓶冰镇啤酒。酒足饭饱后,父子二人乘兴而归。
当日中午14时15分,当刘某骑摩托车带着孩子沿宿鸭湖大堤由北向南行驶至新阳高速高架桥下路段时,被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巡逻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酒精测试仪检测,刘某酒精含量已达酒驾标准,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因饮酒驾驶摩托车,交警部门依法对刘某做出了罚款1000元的处罚。
(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姚建勋)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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