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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卖口罩行诈骗 触犯刑法被严惩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被告人邵某通过微信群发布出售口罩的虚假信息,诈骗多人巨额钱财。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邵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责令退赔各被害人相关损失。


    今年 2月份,被告人邵某利用被害人急需购买一次性医用口罩和N95口罩的迫切心理, 通过在其本人加入的“水中星国际钓场”“幸福家园业主”“长山岭钓鱼”等微信交流平台,发布出售一次性口罩的虚假信息,诱骗被害人主动寻找其联系购买口罩事宜,并以资金周转紧张、交付订金为借口,让被害人通过支付宝、微信转账方式预购,诈骗得逞后,遂即将被害人联系方式拉黑。至案发时止,先后骗取罗某等7名被害人人民币 130094元,并将赃款大部分用于个人挥霍,仅剩32600元被依法查扣。

西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通过网络发布售卖口罩的虚假信息,多次骗取他人财物,应依法从重处罚。被告人邵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实施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之罪, 系累犯,应当依法从重处罚。被告人邵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可从轻处理、从宽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手段不断翻新,诸如冒充政法机关诈骗、网络兼职诈骗、网上购物、买卖虚拟产品诈骗、以领取各类补贴、退税(费)为名实施诈骗、冒充淘宝客服实施诈骗等,令人防不胜防。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西平法院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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