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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西平法院如何处理家庭纠纷

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财产分割引起的家庭纠纷案件,在法官的倾心调解下,原、被告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 据悉,路某(女)与赵某(男)在1996年登记结婚,结婚时路某带有一女陈某,赵某带有与前妻生育的五个子女。2022年,赵某去世,社保部门向赵某家属发放各项费用共计219806.4元,因路某与陈某及赵某五位子女对丧葬费及死亡抚恤金的分割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导致该款无法领取。 路某认为,自己与赵某结婚长达26年,子女成家后,自己与赵某一直共同生活,因赵某身体不好,都是自己照顾扶持,故自己应分得赵某死亡后的国家补贴费用的70%。因为不能与其子女达成一致分割意见,双方对簿公堂。 在处理本案时,承办法官刘金良考虑到双方虽是半路组成的家庭,但是共同生活有20余年,彼此存在一定感情基础,针对双方的矛盾焦点和各自诉求,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对双方进行情感和法理的疏导,并站在他们各自的角度上为他们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各退一步,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在办理案件时,实质性化解矛盾是法官办案的最终追求。涉及家庭矛盾纠纷的案件,应以家庭和睦、社会稳定为目标,达到情理法相统一。在切实维护当事人利益的同时,实现法律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西平法院朱可萱)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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