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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法院邀请行政机关旁听一起环境资源行政案件庭审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最高院及省高院关于河南省法院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的要求,加强与行政机关交流协作,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意识,助力法治政府建设,7月21日,罗山县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环境资源行政案件。 本次庭审邀请罗山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李献林及36家县直机关单位负责人走进法院参与旁听。中国食品报、河南法制报、映象网、信阳日报、信阳广播电视台、罗山县融媒体中心等多家媒体同时应邀参与庭审观摩。  上午9时,罗山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担任审判长,与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张鑫及员额法官王勇组成合议庭,对该起案件进行公开审理。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 本案中,原告诉称信阳市某县区林业局等单位在为其换证过程中,存在私自篡改四至边界的行为,损害其合法权益,遂提起行政诉讼,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引导原被告双方针对争议焦点,围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是否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等展开法庭举证、质证和辩论。整场庭审过程规范高效、庭审环节紧凑有序、重点突出,现场氛围严肃、秩序井然。因双方就部分问题仍存在争议,该案在经合议庭评议后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张军围绕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环境资源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机制等,与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媒体记者进行现场交流。旁听人员纷纷表示,近距离旁听法院开庭全过程,受益颇多,不仅发现了行政机关执法中的问题短板,同时提高行政机关自身出庭应诉能力和水平,起到了良好的指导示范作用。 此次邀请行政机关旁听罗山法院集中管辖环境资源行政案件审理,是罗山法院积极推动庭审公开常态化,有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生动实践。下一步,该院将立足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积极延伸行政审判职能,通过邀请行政机关旁听庭审、提出司法建议、定期走访、发布行政案件典型案例、行政审判白皮书等方式,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同时依托府院联动平台,联合行政机关机关,不断探索环资审判创新机制,多措并举助推生态保护共建共治,以更实的举措提升环境资源审判司法服务水平,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罗山县人民法院 左强)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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