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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处理“孕妇流产”事件相关责任人

新华社西安1月6日电(记者蔺娟)西安高新医院近日发生一起孕妇流产事件,引起广泛关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1月5日,经陕西省、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调查,认定该事件是一起责任事故。   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责成西安高新医院主动与患者沟通,做好患者术后康复治疗、安抚补偿等工作;责成医院向社会公开道歉,积极反思和梳理工作流程中存在的隐患,要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优化就诊流程。   西安高新医院已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西安高新医院总经理范郁会被停职,门诊部、医务部相关责任人被免职。   据悉,西安市纪委对落实省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急救工作要求不到位、履职不力的西安急救中心党总支副书记、主任李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落实省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特殊人群救治工作要求不到位的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刘顺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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