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盆尧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履行还款义务,从起诉立案到履行结案仅用了3天。
2018年5月,王某从薛某处借款人民币3000元。借款到期后,薛某多次催讨王某偿还该笔借款未果,遂将一纸诉状递至西平县人民法院。2020年6月15日,西平县人民法院盆尧法庭依法受理了此案。承办法官张欣广在该案立案后第二天依法向被告王某送达了《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电话、微信与原被告进行了细致沟通。经了解,当事人双方是朋友关系,感情尚可,于是就建议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在双方无异议后约定了调解日期。6月17日,双方当事人按照约定时间来到盆尧法庭。在张欣广法官的耐心劝说调解下,被告王某当场偿还欠原告薛某的借款3000元,双方握手言和,皆大欢喜。
调解既实际解决了纠纷,又极大提高了效率,节约司法资源,降低了诉讼成本。近年来,西平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调解工作,不断加大民事案件调解力度,充分发挥调解优势,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动审判工作提质增效。
(西平县人民法院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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