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诉张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处张某支付陈某工资款6617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拒绝支付该笔款项,陈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在网上对张某的财产提起了总对总查控,经系统反馈张某银行卡账户上没有钱,名下也没有车辆登记信息,于是执行干警便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久后,原本拒不履行义务的张某却主动联系承办人表示要履行义务,并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执行款足额转至申请人账户。原来,张某前往银行贷款,然而因被纳入黑名单,被银行当场拒绝办理贷款业务。倍感“丢脸”的张某立即主动履行了支付工资的义务。随后,申请人出具了结案说明,并感谢执行干警能够迅速的帮自己追回工资款。
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遂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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