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3年2月5日闭幕的南召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南召县人大首次开展满意度测评工作。
按照《地方组织法》、《监督法》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共南阳市委办公室转发的《南阳市各级人大代表常态化评议市人民政府部门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南召县人大将县政府办公室等81个服务县域经济发展部门作为测评对象,在人代会上由全体人大代表对这些部门履职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将作为人大专项监督工作的重要依据,县人大常委会将综合运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项视察、询问质询等监督方式,对满意度较低的单位进行专项监督。
(南召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宋永奎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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