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全市法院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对2022年全市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罗山县法院荣立“集体三等功”,龙山人民法庭荣立“基层法院集体三等功”,灵山人民法庭、楠杆人民法庭荣立“全市法院优秀人民法庭”,2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龙山人民法庭被省高院首批命名为“枫桥式人民法庭”。
罗山县法院2022年度综合评价再次位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一位,院党组书记、院长娄匡元现场作先进集体经验交流发言。
回首2022年,罗山县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按照“政治建院、服务强院、品牌立院、人才兴院”的方针,聚焦主责主业,服务保障大局,践行司法为民。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8182件,审执结7977件,结案率97.49%,诉讼案件结案率97.62%,荣获市级以上集体及个人荣誉40项。
砥砺前行结硕果,奋楫扬帆启新程。罗山县法院全体干警将以获得荣誉为新的起点,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本次全市法院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推进各项工作创新发展,奋力谱写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新篇章!
(罗山县人民法院 左强)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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