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独生子女越来越多,为减轻生活压力,夫妻双方大多上班,没有时间带孩子,越来越多的家庭选择雇佣保姆来照顾孩子,保姆行业日渐兴盛。但是,你以为你请来的是帮你分摊家务的贴心阿姨,殊不知,有些却是日夜难防的“家贼”。近日,西平法院审理一起保姆盗窃案,被告人翟某某因盗窃雇主现金人民币1200元和价值11124元的黄金手镯一支,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经审查明,2019年1月份以来,被告人翟某某在被害人张某某家中做保姆期间,趁被害人不注意,先后将其家中1200元现金和一支33.71g的黄金手镯盗走。经西平价格认定中心评估,该被盗黄金手镯价值11124元。后2019年3月15日,被告人翟某芹赔偿受害人张某某人民币15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翟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被告人翟某某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并且赔偿了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酌情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西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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