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主持下,某物业公司与其服务的四户业主经过协商后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四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据悉,某物业公司向遂平法院提起诉讼,称与小区内的业主之间存在物业服务合同关系,但其中有四户业主无故拖欠物业服务费,物业公司多次以不同形式向业主追索无果,遂分别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判决该小区相关业主支付拖欠的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 后经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令被告限期缴纳物业费,期限届满后,经物业公司多次催讨,四户小区业主仍未履行给付义务,遂该物业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在受理案件后认为,这四起案件具有群体特征,强制执行只会激化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致使小区管理更加混乱,故需调解优先,通过沟通发现症结,才能真正化解矛盾。面对情绪激动、消极执行的业主,执行法官召集他们,耐心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同时也向物业公司提出建议,敦促他们重视业主需求,完善物业服务。与此同时,执行法官也积极向业主释法解疑,告知若被法院强制执行,留下不良记录,会给自己日后的生活带来不便。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四位业主主动将全部执行款转入法院执行专项账户内,四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遂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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