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份,郑某因资金周转为由向王某借款50000元,约定借款期限4个月,王某某为其提供担保。期限届满,多次追要无果后,王某将二人起诉至遂平法院,要求还款。立案庭受理后,根据该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特点,迅速启动了简易程序,并分配至速裁团队法官手中进行审理。
接到案件后,速裁团队法官多次电话联系郑某,郑某手机一直处于屏蔽状态,在得知郑某是某单位工作人员后,立即联系到郑某所在单位领导,在其单位领导的协助下,通过耐心释法析理,并告知其不讲诚信以及将来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后,郑某最终同意还钱,与王某签订调解协议,纠纷圆满化解。
这面锦旗代表的不仅是当事人的谢意,更是对法院调解工作的肯定。遂平法院将以此为动力,继续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以“耐心、细致、专业、公正”和有温度的调解工作作风,真诚地为人民群众解决矛盾纠纷,让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遂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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