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20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此次宣传活动的主题为“一切为了劳动者的健康”。
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素养是防治职业病的重要影响因素,受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委托,中国疾控中心职业卫生所组织编制了《中国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2022年版)》(简称《职业健康素养60条》),并于近日发布。
《职业健康素养60条》从职业健康法律知识、职业健康保护基本知识、职业健康保护基本技能、健康工作方式和行为等4个方面,对职业健康素养的基本内容以及促进职业健康的工作重点进行界定。
以下是《职业健康素养60条》中一些重要但容易被忽略的点:
1.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都应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劳动者在签署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其中是否注明了可能出现的职业病危害)
2.劳动者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女职工有权拒绝矿山井下、高强度体力劳动等禁忌作业。(对于工作中的不合理要求,应敢于拒绝)
3.职业健康检查不能由一般健康体检替代,同时职业健康检查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有些特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需要进行常规医学检查项目之外的其他医学检查)
4.职业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确诊为职业病后,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以便享受工伤待遇。(区别于一般疾病,职业病属于工伤)
5.长期吸入矿物性粉尘导致的尘肺病是不可逆的疾病。生产性粉尘的控制应采取综合防控措施,遵循“革、水、密、风、护、管、教、查”八字方针。工作中不能用棉纱口罩和医用口罩代替防尘口罩。(尘肺病是可防治职业病,劳动者在工作中应主动做好防护,同时监督用人单位是否对生产性粉尘采取了有效防控措施)
6.工作场所长期接触高强度噪声可导致听力损伤甚至耳聋,应做好噪声源和噪声传播的控制,规范佩戴防噪声耳塞或耳罩,并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听力损伤具有隐蔽性,应引起劳动者重视)
7.发现所患疾病可能与工作有关,及时到职业病防治专业机构进行咨询、诊断、治疗和康复。(职业病防治专业机构能为职业病作出更权威诊断)
《职业健康素养60条》内容丰富,基本涵盖了各行业应该注意的职业健康问题。据了解,后续还将以这60条为依据,进一步编制条目的释义说明,帮助提升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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