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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罗山法院:货物仓储起纠纷 法官调解化矛盾

大批货物运到仓库存放,货主却留下货物失踪不见,仓储费用该如何讨回? 近日,罗山法院灵山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因货物仓储引起的矛盾纠纷,成功解决了困扰当事人长达两年的难题,得到当事人的由衷感谢。 案情回顾 2021年1月,李某(化名)将300件取暖炉等货物暂时存放于老王(化名)租赁的仓库里,双方约定的仓储时间为一个月,费用为1500元,超过期限按每天50元计算。 很快一个月时间就到了,存放货物的李某却消失不见了,这一消失就是近两年的时间。两年时间里,老王不仅始终联系不上李某,还需支付存放李某物品的房屋的租赁费,这件事情成了他一直以来的一块心病,无奈之下他只得将李某诉至罗山法院灵山法庭。 调解经过 灵山法庭在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资料发现,该起案件虽然没有签订正式的仓储合同,但当事人双方仓储合同关系明确。因李某以前的联系方式都停用,本人也消失不见,为妥善高效化解此案,承办法官连升玉通过当事人提供的线索,到被告李某户籍地所在的村子进行了走访调查。经走访了解,李某确实常年不在村里居住,后又经过村委会多方打听,法官终于找到了李某当前联系方式。 在联系上李某后,法官向其讲明利害关系,并立即联系原告,通过远程视频调解为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李某称此前因经营困难,生意不景气,这批货物滞留无法售出,且仓储租金逐渐增加,自己这才动了放弃这批货物的念头,也就没有再联系原告。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并根据实际情况,着手帮助双方当事人谋划调解方案。经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沟通协调,原、被告在互相谅解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对争议的仓储费各自作出让步。李某同意支付一年的仓储费,剩余部分费用以存放货物作抵,由原告自行处理。 至此,这起因货物仓储引起的矛盾纠纷得到圆满解决,老王长达两年的“心病”也终于被成功化解。 (罗山县人民法院 胡兴峰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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