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西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多番努力下,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当事人当庭达成和解。
2022年5月,杨某文受雇为杨某涛租赁的厂房进行拆除工作,在工作过程中,杨某文不慎从高处摔下受伤,在医院救治5天后,因中枢性呼吸循环衰竭死亡。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杨某文妻子徐某玲、儿子杨某辉将被告杨某涛诉至西平县人民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杨某涛支付徐某玲、杨某辉各项损失共计41万余元。杨某涛不服,提起上诉,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杨某涛拒绝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2023年2月,徐某玲和杨某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案件后,执行干警于驰考虑到该案为涉民生案件,标的较大,于是多次联系双方,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尤其是针对被执行人不认可的问题焦点进行释法明理,并向其告知申请人因本次事故造成劳力缺失,目前仅剩孤儿寡母的困境,同时不断向其释明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通过执行干警多次调解,被执行人态度转化,同意和解,并当庭向申请人支付16万元,在和解协议中承诺剩余部分按约定如期支付。
当今社会,劳务雇佣现象已成常态化趋势,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也随之增多。法官在此提醒大家,作为提供劳务的一方,在接受他人雇佣、为他人提供劳务的过程中,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注重提升自身劳动技能和安全保障意识。作为接受劳务的一方,应通过正规途径依法用工,做好安全培训,确保安全保障措施到位,从源头上预防、减少事故的发生。(西平法院朱可萱)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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