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全省生活物资和防疫物资市场价格秩序稳定,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5月4日,省市场监管局面向全省各有关经营者、单位发布通告,要求他们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坚持合法守信经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通告指出,要严格遵守相关价格法律法规,增强社会责任感,规范价格行为,稳定价格秩序。要严格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准确记录与核定生产经营成本,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不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要加强价格自律管理,在经营活动中自觉做到不串通涨价、不囤积居奇、不哄抬价格、不价格欺诈,不做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通告说,目前重要民生商品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请消费者理性消费、有序采购,避免过量囤积造成浪费。如发现有相关违法行为,及时拨打12315热线举报。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对价格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影响恶劣的,予以公开曝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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