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意全面停止施工······”,日期,面对强力执行和谆谆劝导,被执行人吴某终于认识到了错误,不再挑战司法权威!
被执行人吴某、周某(二人系夫妻关系)与申请人刘某的相邻关系纠纷一案,尚在审理期间,并且因相邻权引发的行政诉讼,也在等待裁判结果,故该纠纷从法律上并未最终定纷止争,但吴某、周某却不顾争议,直接建房起楼。刘某认为情况紧急,如果不及时制止,自己合法权益会遭致损害,于是在2022年8月,向光山县法院提出了先予执行申请并提供一处房产作为财产担保,请求责令吴某、周某立即停止施工,依法获得了支持。
在收到先予执行裁定后,吴某、周某却视若无物,继续施工建设。一天天过去了,吴某、周某的楼房雏形渐显,在交涉无效的情况下,刘某依据该先予执行裁定,第一时间向光山县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希望阻止吴某、周某的行为,减少自己的经济损失。
为敦促吴某、周某尊重裁定,立即停止施工,9月17日上午,该院执行局工作人员趁着周末时间,及时赶赴到楼房所在地,仔细查看了楼房建设情况,深入了解了纠纷起因,对夫妻二人进行了耐心的释法明理,并将双方当事人组织在一起进行了谈话,最终吴某、周某同意全面停止施工。工作人员告知如果再次擅自施工,等待吴某、周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百日攻坚、决胜全年”活动开展以来,光山县法院执行局自觉增强抢天夺时的紧迫性、提升干好工作的主动性,全力攻坚案件兑现“真金白银”,不断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力争向人民群众和活动交上一份高质量答卷。
(河南省信阳光山县人民法院段祖号)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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