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考验,近日,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托电话微信等信息化手段,坚持零接触不见面,一天之内执结三起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倾情调解婚姻家庭纠纷案
张某与李某离婚纠纷一案,经遂平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双方离婚,婚生孩子随李某生活,张某每月支付一定抚养费。判决生效后,张某迟迟不予履行,李某遂于2020年2月18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考虑到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减少人员流动与避免接触,执行干警随即添加了双方当事人的微信号码,把平时面对面执行工作变成无接触式网上执行工作。执行干警第一时间通过微信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法律文书,并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通过执行干警耐心的说服教育,张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付清了2019年7月至12月的抚养费3600元及相关执行费用。
“有的放矢”化解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王某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约定该物业公司为王某的房屋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王某则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王某以没有受到物业服务为由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经物业公司多次催要,其仍不交纳,无奈之下,物业公司将王某诉至遂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王某向该物业公司支付物业费1962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拒不履行,该物业公司遂于2020年2月26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查询被执行人姜某确有银行存款,但鉴于该案件的特殊性,执行干警还是第一时间通过电话联系到双方当事人,在对被执行人耐心劝导的同时,也督促物业管理公司要强化服务意识,真正全心全意服务好业主。通过执行干警“有的放矢”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被执行人王某表示愿意履行所欠物业费,并以微信转账的方式支付完毕。
锲而不舍执结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8年5月,王某因拖欠化肥款被某合作联合社诉至遂平法院,经法院依法判决,王某应支付货款3064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王某仍然未支付货款,某合作联合社于2018年12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及时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同时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其名下财产情况,系统反馈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经与王某联系,其表示目前无能力偿还货款,但一定想方设法偿还这笔货款。当时通过走访调查,执行干警得知王某家庭确实十分困难,并且还要给家人看病,需要花费大额资金,执行干警随即将这一消息告诉了申请人。经调解,申请人同意被执行人暂缓支付货款,案件终止本次执行程序。
时间转瞬即逝,执行干警于近日联系被执行人王某,关心其目前生活状况,王某在电话里表示对执行干警人性化执行,很是感激,目前生活状况有所改善,已经筹措到货款,要履行全部法定义务,并通过手机转账方式将所欠货款及执行费转入法院账户。
遂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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