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维护了胜诉者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执行干警扎实耐心的工作作风,在疫情防控期间为执行工作再添佳绩。
2016年,李某与某银行签订个人借款合同,13万元借款到期后一直未予清偿。某银行于2018年12月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清偿本息。判决生效后,李某始终未履行还款义务,该银行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督促其履行义务。同时,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其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并将其纳入了失信名单。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李某一再表示自己生活的苦楚,暂无履行还款的能力,希望申请执行人能够给予一定时间履行。执行干警秉持善意执行的工作理念,向被执行人李某释法明理,“要做诚信之人,欠款可以缓缓,但不能不还”,被执行人李某表示自己一定会在短时间内把钱还上。
当前,适逢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干警再次拨通了被执行人李某的电话,关心询问其目前生活状况,李某在电话里激动的向执行干警表达了谢意,并说“是你们的善意执行,让我度过了难关,是你们没有让我失去一个要做诚信之人的资格,真是太感谢了,我现在已具备还款能力,愿意偿还全部欠款”。执行干警听了会心的笑了。
在每一起案件执行的背后,不仅离不开执行干警材优干济的工作能力,更少不了春风化雨般的耐心明理。这起借款合同纠纷,随着被执行人的主动履行、某银行出具结案证明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遂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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